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9日
2023年1月19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3版)》,其中,部分主要省份对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及危险废物处置费进行了定价调整。国家发展改革委2021年第8号公告同时废止。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3版)》,目录清单中涉及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30个省市和自治区的环保类别收费情况。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3版)》
(1)医疗废物处置费:收费标准:不高于3000元/吨
北京市
天津市
(2)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收费:收费标准:电动公交车充电服务费每千瓦时0.60元,电动公交车充换电服务费每千瓦时0.80元,其他电动车充换电服务费每千瓦时1.0元。
河北省
山西省
内蒙古自治区
辽宁省
吉林省
黑龙江省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安徽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河南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广西壮族自治区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贵州省
云南省
西藏自治区
陕西省
甘肃省
青海省
宁夏回族自治区